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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合辑 | RCEP奏响开放共赢新乐章时间:2022-01-01 新故相推,日生不滞。历史车轮滚滚向前从不停歇, 时代潮流浩浩荡荡不可阻挡。2022年1月1日凌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全球最大自由贸易区正式启航。RCEP的生效实施,标志着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落地。RCEP的成功签署彰显了包括中国在内的各缔约方坚定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努力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的决心。新时代,中国正在积极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RCEP将有利于改善亚太地区贸易和投资环境,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增强区域经济活力,无疑能为中国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带来新的历史性机遇,助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RCEP将显著提升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RCEP的缔约方包括东盟十国以及中日韩澳新等5个非东盟缔约方,GDP总量占世界经济的比重达29.22%,覆盖的人口与贸易规模均占全球的30%左右,是目前全球已达成的自贸协定中涉及经济体量最大的。RCEP的建成意味着全球约三分之一的经济体量将形成一体化大市场。RCEP囊括了东亚地区主要国家,是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新的里程碑,将显著优化域内整体营商环境,大幅降低企业利用自贸协定的制度性成本,进一步提升自贸协定带来的贸易创造效应。RCEP还将通过加大对发展中和最不发达经济体的经济和技术援助,逐步弥合成员间发展水平差异,有力促进区域协调均衡发展,推动建立开放型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RCEP将加速区域内经贸规则的优化整合。RCEP将促进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的融合。RCEP成员之间经济结构高度互补,区域内资本要素、技术要素、劳动力要素齐全。RCEP使缔约方间货物、服务、投资等领域市场准入进一步放宽,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检验检疫、技术规则等逐步统一,将促进区域内经济要素自由流动,强化成员间生产分工合作,拉动区域内消费市场扩容升级,推动区域内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进一步发展。RCEP整合了东盟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多个“10+1”自贸协定以及中、日、韩、澳、新西兰5国之间已有的多对自贸伙伴关系,还在中日和日韩间建立了新的自贸伙伴关系。RCEP通过构建巨型自贸区将会在整合5个“10+1”协定、解决“意大利面碗效应”的同时,补足东亚经济圈的上述短板,进而产生巨大的贸易创造和投资效应。RCEP采用区域累积的原产地规则,深化了区域内产业链、价值链;利用新技术推动海关便利化,促进了新型跨境物流发展;采用负面清单推进投资自由化,提升了投资政策透明度,这些都将促进区域内经贸规则的优化和整合。据相关测算,RCEP将使中国的福利水平提高1.116%,对外贸易水平提高8.549%。到2025年,RCEP有望带动缔约方出口、对外投资存量、GDP分别多增长10.4%、2.6%、1.8%。 RCEP将助力各缔约方共享开放成果。除了货物贸易最终零关税产品数整体上将超过90%,服务贸易和投资总体开放水平显著高于原有“10+1”自贸协定,RCEP还纳入了高水平的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等现代化议题。同时,RCEP还照顾到不同国家国情,给予最不发达国家特殊与差别待遇,通过规定加强经济技术合作,满足了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实际需求。可以说RCEP最大限度兼顾了各方诉求,将促进本地区的包容均衡发展,使各方都能充分共享RCEP成果。 作为目前经济体量最大的已落地的自贸协定,RCEP的诞生得益于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自贸区的高速发展,也是历史上数次经济危机促进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的结果,标志着亚太经济一体化进程取得了新的阶段性成就。RCEP建成的巨型自贸区会对各缔约方产生显著的正面效应,带来可观的经济利益和广泛机遇,将给以东亚经济圈为代表的亚太区域经济合作注入新的活力。 RCEP将为中国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的支撑。RCEP通过开放贸易和投资,有助于中国畅通区域产业链和供应链,更好地联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助推中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同时,RCEP还有利于中国稳定外资和外贸的基本盘,其他RCEP缔约方都是中国重要的经贸合作伙伴。RCEP生效之后意味着中国进出口将近35%商品可以实现零关税的待遇,而且还将给中国的对外投资和服务的出口带来有利机会,同时也有利于促进中国对标国际高水平的经贸规则,加快制度性开放,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的新体制。 RCEP对中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站在全球视角,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粮食安全、资源短缺、气候变化等全球性非传统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世界是不可分割的命运共同体”。2020年11月19日,习近平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对话会的主旨演讲中再次强调,要深化命运共同体意识,持续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RCEP的成功签署为提升区域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加强区域内成员对话和沟通、实现区域一体化注入了强劲动力,也为构建亚太命运共同体提供了有力支撑。 作为国内长期从事自由贸易协定与自贸试验区的理论和实践研究的研究团队,目前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与治理规则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异质性、固定成本约束与优惠自贸协定利用:基于FTA利用率的研究”、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中国构建高水平FTA网络及参与全球价值链体系重构研究”等20余项课题,撰写FTA相关国内外学术论文50余篇。研究团队参与了中加自贸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等自贸区可行性联合研究工作,2018年与对外经贸大学、瑞士苏黎世大学在瑞士圣加仑州议会大厅联合发布《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2018评估报告》、在广西与中国贸促会联合发布《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CAFTA)实施效果评估报告》,两份报告皆在国内外引起政府和学界的重大反响。在自贸协定利用率方面,课题组提出的从国别、地区、产业、企业多维度FTA利用率指标方法,得到商务部国际司和海关总署关税司的高度认可,目前该指标已被广泛用于各地自贸协定实施效果的评估。 去年,研究团队受中国贸促会、东盟理事会委托,编制《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英文版本,针对RCEP文本整体框架、货物、服务、投资及其他领域协定文本重点内容的解读编写服务,从协定谈判背景、谈判进程、协定作用区域、协定涉及成员国多双边经贸发展情况、生效时间、规则复杂及先进程度、规则与其他相关自贸协定对比、不同行业具体应用策略、协定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深入阐述,帮助中国社会各界,尤其是有开拓海外市场需求的企业对RCEP形成更清晰、全面的了解,同时掌握利用协定优惠政策的关键点和可行路径。 近日,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导、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院长、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首席专家韩剑教授参加了由中国贸促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中国自由贸易协定推广实施国际合作论坛,论坛上发布了16本《自由贸易协定商务应用指南》,韩剑教授就“FTA能力提升:从关税优惠到全面利用”为题做了主旨演讲发言,介绍了新时代背景下全球自由贸易协定发展现状,阐明了企业应如何提升FTA利用能力以实现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更加积极地参与全球经贸治理。 本期,我们汇集了研究院近期撰写的关于RCEP的7篇报告和论文,与各位一起分享,未来我们还将持续发布关于RCEP的论文、报告和教材,尽请期待! 1. 张二震等:RCEP框架下江苏构建东亚国际经济循环体系的思路和举措研究 4. 韩剑、杨凯、邹锐锐:自由贸易区提升战略下RCEP原产地规则利用研究 |
进博聚势,长江共鸣!制度型开放·长江对话2025——“
第二届长江经济带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研讨会
自贸大讲堂第一期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蓝皮书2022》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制度创新十周年观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