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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贸试验区(港)十周年观察报告优秀创新案例6——“货物状态分类监管”

时间:2023-12-08     【原创】

贸易自由便利

案例6:货物状态分类监管

“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是海关总署推广的自贸试验区监管创新措施之一,对于高效对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服务和带动外向型经济发展意义重大。“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允许非保税货物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存储,与保税货物一同参与集拼、分拨,实际离境出口或出区返回境内的海关监管制度,有效盘活了仓储资源,提高了仓储空间利用率、仓库周转率。

一、上海先行先试货物状态分类监管

2014年11月,上海海关先行先试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允许非保税货物进入自贸试验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储存,与保税货物一同集拼、分拨、管理和配送,实时掌控、动态核查货物进、出、转、存情况。所有相关业务一个仓库、一个系统、一套设备、一套人员,大幅降低企业成本。海关协助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推广自贸试验区保税区域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企业ERP系统),提供公共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服务,使区域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可以低成本的与海关监管信息化系统实现信息交换,促进企业管理水平提升,达到货物状态分类监管等海关业务对企业内部管理的要求。上海自贸试验区为区内企业开发了统一的仓储管理系统,各个企业只需自主布置硬件,即可免费接入海关,实时查看不同状态货物种类的数据,以及货物进出的变动情况。

二、大兴机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会同河北自贸试验区“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

大兴机场综合保税区实施“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政策,由原先的多地多仓多模式的管理转变为统仓统配、统一管理。大兴机场综合保税区实现了监管平台与企业软件的数据对接,可以实时掌控企业的进出、转存的情况,使非保税与保税两种不同性质的货物不仅能同仓还能共管,在监管严密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企业创造了更加便利灵活的物流仓储环境。

三、辽中海关“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政策落地

辽中海关应用“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制度这一监管模式,使得企业的非保税货物可以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储存,与保税货物一同参与集拼、分拨,最后根据国内外采购订单最终确定货物实际离境出口或返回境内区外。通过监管模式的创新,进一步发挥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连接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统筹两种资源的作用,是辽中海关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总体要求的又一体现。

沈阳都市海鲜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建有大型现代化公用型保税冷库。2018年11月,沈阳海关隶属辽中海关率先开展“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试点工作,当年企业入区仓储冻鱿鱼达400吨,既开展仓储业务,同时还可以分批出口,在海关监管政策条件允许和企业自身运营条件满足的前提下,更大地满足了企业生产经营灵活多样的需求,提升了通关效率,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为企业经营注入了新的活力。

为更好地支持特殊监管区域内民营企业发展,辽中海关与辽中管委会配合开展“委托加工业务”等政策的推介工作,通过综合施策,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释放更多的改革红利。两个月来,委托加工业务已经为沈阳都市海鲜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创造效益200余万元。

改革新政为企业带来了更多的效益,吸引了沈阳博海物流有限公司等越来越多的公司来到海关申请开展“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等业务。随着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政策在沈阳综保区相继落地,辽中海关还将继续在创新监管方式、政策叠加等方面持续发力,为深入推进东北地区全面振兴贡献海关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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