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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彭岳副院长为省律师协会自贸区法律服务专题培训班授课

时间:2021-12-01     【转载】   来自:省律协港澳台和外事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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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28日,由省司法厅和省商务厅(自贸办)指导,省律师协会主办,省律协港澳台和外事工作委员会承办的“自贸区法律服务专题培训班”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举办。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曹扬文,省商务厅自贸区创新处处长濮方正,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王小清、秘书长徐华出席活动。省律协涉外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李俭、港澳台和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郑杭斌及部分委员等,线上线下300余人参加了培训。

会议强调,自贸试验区是江苏对外开放合作的重要平台,参加培训的全省律师学员要力求学有所获,切实提升自贸区服务能力;聚焦“产业链+法律服务”,深化合作交流,助推法律服务与自贸区产业链融合发展;努力打造江苏自贸区法律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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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方正介绍了江苏自贸试验区的发展历程以及《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立法的背景、经过及《条例》的主要内容与特点,让律师学员们对江苏自贸试验区有了系统清晰的认识。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副院长、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彭岳,南京江北新区综合治理局副局长陈宇,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倪建林,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顾婕妤分别以《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制度创新——中国自由贸易区建设的经验与教训》《自贸南京片区国际化法律服务新机制的实践和探索》《自贸区新格局下的涉外法律服务机遇》《自贸区金融与投融资法律实务》为题作专题授课,进一步增强了律师对南京自贸片区的认识,对自贸片区国际化法律服务有了新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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